事后林痕天真地以为他终于熬出头了,可以拥有贺景了,可以和贺景在一起了,完全顾不上身体的强烈不适,兴奋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一边高兴地恨不得昭告全世界他和贺景谈恋爱了,一边又小心地想把贺景藏起来不给他们看……

        少年的心单纯又炙热,被“喜欢”这种情绪填的满满的,再三考虑、仔细思量,最后拿出自己打工攒下的全部小金库,给贺景买了条项链。

        情侣项链,只买了一条,因为他没钱给自己买了。

        然后在某个晴天,他兴冲冲地带着项链推开酒店的客房门,看见了贺景和一个漂亮的Omega在床上……

        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林痕已经记不清当时是用什么表情、什么心情冲过去,一把拽起Omega,举起拳头狠狠砸在他脸上的了,只记得贺景最后穿起衣服时,若无其事地对他说的话。

        “林痕,他没你舒服,不过,叫的比你好听多了。”

        比起眼前的Omega,那一刻,林痕更想揍的人是贺景。

        可拳头刚举起来就被贺景攥住了,像他停滞在胸腔,痛得没力气跳动的心脏一样,动弹不得。

        刚成年的顶级Alpha眼神玩味地看着他,笑容晃眼:“干什么?你不会以为我们睡了,你就是我的什么人了吧?男朋友?未婚妻?还是炮友?林痕,你真有意思。”

        真有意思。

        掏心掏肺地追了贺景三年,恨不得把这个人揉碎了塞进自己心里地喜欢了贺景三年,一个只会茬架打工的混混收起爪牙变成狗的三年,只换回了四个字——“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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