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炀神神秘秘地端出一个盘子,说:“林筝小朋友,你也尝尝我做的,看看味道怎么样?工作人员说,这菜在夏天很受欢迎,不仅清热治暑,多吃还不会长胖。”

        林筝低头一看,哦豁那是一盘蜂蜜苦瓜,但单看那颜色和厚度,他就颇有些心惊胆战,半天不想接筷子。

        “作为我的粉丝,你是头一个享受此等殊荣的。”看出他的抵触,裴炀还拿那套哄他。

        林筝:谢谢,这个待遇你还是给别人吧。

        “哥,你这苦瓜切得太厚了。”实在没忍住,林筝脸上出现了一点嫌弃。

        裴炀安慰他道:“这不是第一次做吗,难免手生,我下次会切得薄点,切到那个词,叫什么薄如蝉翼的厚度,可以了吧。”

        “可是我怕苦啊。”林筝故作娇气地皱了皱鼻子。他的小动作放在这里,并不会让人感到做作,倒令人觉得他可爱。

        “别怕,我加蜂蜜了,没那么苦,你试试看就知道了。我看菜谱上说,很多都市丽人和家里小孩都爱吃呢。”裴炀的心思很简单,林筝是小孩,他如果喜欢吃,那这菜就成功了一半。

        林筝勉勉强强被游说了,他捏着筷子尝试性地夹起一片,扔进嘴里。

        没过一秒,他的脸就皱起,大家都看到了,他伸出手,眼角含泪地捂住嘴,似乎努力想咀嚼两下,最后还是承受不住了,扶着墙角,做了个吐舌头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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