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靓身上的那件丝质衬衫被汗水打湿了一大片,凌乱地贴在胸前,连贴身的衣服都看得清。

        乖乖,她居然喜欢穿黑色的。

        据说从贴身衣服的颜色上能看出女人的性格,比如,红色激情似火,热情而奔放,田野就喜欢穿红色的;蓝色如湖水一样平静,冷静理智,心思缜密,萧竹梅就喜欢穿蓝色的;而喜欢穿黑色的女人,性格高冷强势,但往往有一颗脆弱的心。

        戴靓是挺高冷强势的,不过她的心理应该不脆弱吧,她要是心理脆弱,估计全天下的女人都得是玻璃心,所以颜色性格论这玩意儿肯定做不得准……

        晃了晃脑袋,把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赶走,傅松道:“你别愣着,还有这么多,来来,一起吃。”

        一大锅炖驴肉和一大盘酱驴肉,绝大部分都进了傅松的五脏庙,满足地拍拍肚子,感慨道:“舒坦啊!”

        戴靓扑哧一笑,道:“你也没变,还是这么能吃。”

        傅松抿了口茶,道:“你戴大小姐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我不一样,出生的时候正赶上******,所以打记事起,最深、最难忘的记忆就是饿,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种滋味儿就像灵魂出窍,整个人瘫在那,脑子里一片空白,没有任何的感觉……。”

        看到戴靓一脸茫然,傅松哑然失笑,摇摇头道:“我跟你说这些干什么,说了你也不明白。我的意思是,我饭量这么大,吃得这么快,就是因为贫穷和饥饿早已深植在我的骨髓里,只要有机会,就会敞开肚子吃,生怕以后再也没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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