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小雏鸟?”
说完这句话,因斯肆无忌惮地笑了起来,而加里.内维尔没和对方纠缠,直接拉着弟弟就走回了贝克汉姆身边:“大卫,昨天教练让我把位置往前提,可我觉得那样很危险,你说我该怎么踢?”
贝克汉姆的听力直到这个时候才算回复正常,他从小到大只经历过三支职业球队,曼联的更衣室在赛前很安静,也许是受到弗格森的影响,大家都显得很克制。
普雷斯顿的更衣室倒是很闹腾,但这毕竟只是一支四级联赛球队,连主教练都是个半吊子,这样的球队参考意义不大。
今天身处英格兰队的更衣室,他开始怀疑会不会大多数英格兰联赛的更衣室都这样。
加里.内维尔又重复了一遍问题他才完全听清楚,不过听清楚和没听清楚没太大区别,毕竟他也是踢4-4-2长大的,而且他就是英式足球教科书里描述的边路球员,长于奔跑,传中精准。
他觉得之所以能入选英格兰队,主要是因为他的长距离传球更准,传中更诡异。同时,在苦练传中的过程中,他调试了一下脚法,练出了一手独门的任意球功夫。
他仔细琢磨过,作为英式边路球员,自己的优势并不明显,至少目前还没有达到让英格兰队主教练破格选拔的地步。
然后他又想了一下,他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帅,这个优势和其他英格兰球员相比可谓巨大无比。但以他短短2年的职业足球经历看,长得帅不但不会在足球上帮助自己,还有可能让自己受到更多的伤害。
颜值优势也就是对詹妮弗这样的无脑颜狗主动贴上来,对于职业前途没有任何帮助。
嗯......想到在自己打进绝杀球的那场比赛里,维纳布尔斯从看台冲过来的那种眼神,贝克汉姆自己入选英格兰队也许和那个内切射门进球有很大关系。
虽然不能完全领悟到自己这个进球对于维纳布尔斯的意义,但是他觉得有机会就该表现一下个人特点,同质化的表现不会获得主教练的青睐,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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