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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格森曾经私下说过:“这个孩子应该谦虚地从助理教练做起,经过一番历练后或许能够在英格兰足球的历史上占据一席之地。他现在还不懂得如何处理场外的事情,但这些事总得有人处理。”

        听了弗格森的话,贝克汉姆总算理解自家倔老头在世界杯预选赛的生死战前让曼联队入选英格兰队的球员轮休,原来是惜才,这就完全能说通了。

        以弗格森的脾气,就算因斯当年酒后拿着枪闯进办公室,他也没给过对方好脸,小小一个霍德尔怎么可能奈何得了他。

        至于在媒体面前喷他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球队的利益,就算他不喷,也有人喷。

        哪怕霍德尔从曼联身上收益后翻脸不认人,弗格森也笑骂一声了事。他的一生什么奇葩没经历过,英格兰主帅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说实话,就连贝克汉姆爷觉得霍德尔比起维纳布尔说并没有弱多少,两个人各有各的优势,也各有各的混蛋之处。

        维纳布尔斯的球员时代就不是省油的灯,喜欢到处惹是生非,也不珍惜运动寿命,30岁出头就被顶级联赛淘汰,执教球队时像一个社团活动大佬,把董事会和球员都哄得团团转。

        从他的执教生涯看,这个家伙成为俱乐部主帅后最鲜明的特点不是执教水平,而是搞钱,并且一度空手套白狼,差点成为热刺队的董事会成员。

        可惜他生来就不是个走正路子的人,引进球员时收取手续费,甚至还有传闻说他倒卖稀有金属。热刺俱乐部的主席舒格对他恨之入骨,直到现在还千方百计地寻找他的犯罪证据,他就是个混蛋。

        可哪怕是混蛋,他也是个有能力的混蛋。在没人敢接英格兰队的情况下硬是让英格兰队闯进了欧洲杯四强,让球员们心甘情愿给他卖命。

        和他相比,霍德尔球员时代的履历光鲜不少,是英格兰“长传冲吊”时代为数不多的技术型中场,在身边众多糙哥中间显得熠熠生辉,成为主教练后也有执教英超的经历,是英格兰少壮派主教练中为数不多的绩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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