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范围里只有两个人,第一个是主教练弗格森,第二个是万人迷贝克汉姆,除了这两个人,其他人根本没有这种牌面。
将两个人进行比较,弗格森在英格兰足球圈的影响力自然非同凡响,但是局限性也很明显。
第一,弗格森的性格和价值观在年轻时就已经成型,既不容易改变也不可能被控制。曼联主帅是个有牌面的人,在他眼里,媒体都是他的工具,没有被摆布的道理。
至于演电影,拍广告这种事,弗格森大概率要挑挑拣拣,选择符合自己身份的品牌,还得在经济方面得到足够的满足,否则没必要出现在肥皂剧中间。
第二,弗格森的影响力只限于足球圈,只要出了足球领域,他很难帮助默多克旗下的传媒集团吸引眼球。
说白了,就是曼联主帅不具备破圈的能力。
而贝克汉姆则不同,他拥有能被万千宠爱的颜值,拥有美轮美奂的任意球技术。
球迷喜欢他,伪球迷都知道他,甚至街头采访时,从来不看足球的女士脱口而出的人也是他。
他每个赛季都有能在集锦中不断播放的进球作品,他在比赛里从来没有让人们失望过。
哪怕是对手和球迷再嫉妒他,再讨厌他,也得在媒体面前承认“这个家伙有两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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