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可气的是,正如叶晓说的那样。
余大强名义上是叶晓的父亲,在继承财产这方面是占据优势的。
从法理上说,一个人死了,他的财产当然要由亲属继承。
不过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写遗书,指名要把财产留给外人。
可是如果满足不了家人的胃口,把所有的财产留给外人,家人耍起无赖也很麻烦就是了。
就像叶晓刚才说的,等叶晓死了,就算他指名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甘虹。
但是余大强那一家无赖已经提前住进了别墅。
叶晓死了,余大强一家就赖在别墅里不走了。
余大强就说叶晓是他的儿子,儿子死了,别墅肯定是他们那些家属的,这完全符合人情世故,说着很有道理。
别墅的房产证在甘虹的手里。
从法律上说,甘虹是别墅的主人,同样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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