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哈宋!
对大宋的文化和一切都非常向往!
他本名赛弗·道格拉斯,却给自己起了一个宋人名叫苟全。甚至自学了汉语,而且字正腔圆,能熟练的使用各种成语和俗语!
这份毅力要是放在学习上,保不准也能考上自由城大学。
黑人受歧视,一般只能抱团取暖,有高中文凭也很难找到什么正经工作。
苟全他现在就已经加入了街头帮派,当然只是一个外围呐喊助威的喽啰。
这厮极为惜命,而且极为擅长保命。
刚刚混这行不到半年,他已经克死了三个老大,换了两个社团了。
“嘿,兄弟,我跟你说!今天我们帮派又和临近帮派火拼了,幸好我跑的快,没有受伤。”
“不过我的新老大好像是有点不妙,看那出血量,不知道还能不能救回来。搞不好我又要换帮派了!”
“对了,怎么样?派对爽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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