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理,他所谓的法,他的“王道”,也是由他自己来确定一套评判标准。
因此金闪闪这人争议极大,喜欢的很喜欢,讨厌的非常讨厌。
因为他做事不顾忌世俗道德,不讲正义,也不一定只做恶事。他追求“愉悦”,他认为的愉悦。
善恶正邪什么的反而是次要的。
当然,对于这样性格的家伙,立场对立,又没有得到他的承认之前。
别指望他会顾及你的感受。
这是雷恩对英雄王的看法,不一定准确,就像英雄王对他的看法也不一定准确。
但可以确定,两人对彼此有了一些了解。所以他们同时收敛了气势。
雷恩不再浪费口舌,说冬木市的圣杯不属于金闪闪,因为这根本就没用。
闪闪以他的“法”,以他的评判标准,就认为世间的一切财宝都属于他,不容置疑。
同理,金闪闪也不再试图解释什么,他的身份,以及他的“法”,对于根本不承认他这套的人,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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