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说了这么多废话,我杀死间桐慎二最重要的理由,就是我不喜欢他,嫌他碍眼!

        我并不是英雄,英雄没我这么任性。

        本人秉承着一种大众化的庸俗价值观来看待周遭的事物,但具体的行事标准却是由自己定的,而不是根据道德法律。”

        雷恩微微一笑,清洗好盘子,用毛巾擦干净手。

        大众价值观──即大多数人的观点:间桐慎二,他是一个强奸犯,人渣。

        雷恩的看法:基本赞同上面的看法。

        道德法律:应该唾弃,但还罪不至死,让他坐牢受刑。

        雷恩的行动:唾弃,一剑捅死,活着也是浪费粮食,杀了眼不见心不烦。

        “所以,我不是世人眼中的英雄,不是正义的伙伴,也成不了蝙蝠侠……因为英雄通常以世俗的标准救人、做事,而我根据自己的判断杀人,做事。”

        雷恩脸上的笑容不变,语气中带着几分自嘲,更多的,则是我行我素的霸道和洒脱。

        为什么他和金闪闪相性这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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