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娜一对毛绒绒的耳朵一动,狼人情绪激动时,耳朵会下意识变成狼耳朵状。

        她娇哼一声:“怪我喽?上午我一直在监听他,结果他叫了十个女人在房间内──啪啪啪。

        我一直听着那些婊子嗯嗯啊啊的叫,听了一上午,害得我自己内裤都湿了。

        我就回去洗了个澡,顺便自我安慰,放松一下,又补了个妆,睡了个美容觉……结果晚上再去,人就不见了。”

        威尔一拍额头,气得全身发抖:“那你为什么不搜寻一下?”

        狼人的嗅觉十分灵敏,比食尸鬼的还强。

        芬娜悠哉游哉地画着眼影,不紧不慢地说:“我追踪过了,目标已经出了香橙镇。

        别怪我,我发现他不见后,立刻循着气味追出香橙镇,跑了足有50公里,腿都跑软了,然而,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

        没办法,对方跑得太快了,马不停蹄。”

        “可恶,算他走运!”威尔恨恨地说。

        跑了一个,不过还有一个更强、更重要的人,杀了他同样也可以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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