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强摇摇头。
“三亿?”付娟继续猜。
“告诉你吧,是6个亿。我还报几个猛料给你:2002年初,联想为推出联想牌手机,花了9000万元和厦华合资建厂,收购厦华的手机业务;
2002年4月,民企出身的侨兴看到手机行业的暴利,花了3个亿把中电通信科技买下来了,占股6成,弄到了两张牌照。
你听听,手机牌照哪是我这样的穷鬼玩得起的呀?我现在做手机是和几个哥们联合的,买的是美国德州仪器所提供的芯片方案,只是个方案哟,硬件和软件全部自己另想办法,总投资380万,一个人搞不起的,也不敢搞,有风险的嘛,一个人承担太冒险了。
咱们的好日子马上来了,等联发科的方案一出来,就好搞多了。”
“你没想过贴人家的牌吗?这样不就合法了?”付娟思索着问。
“你错了,”罗大强纠正道,“其实贴牌就是在每部手机里面贴一个入网许可证的标,这个入网许可证是不能转卖的,因为它不是商品。这种做法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并不合法。
大品牌适合贴牌,比如2002年的多普达手机就是贴的中电通信的牌,被侨兴收购的中电通信是使出贴牌这一招的第一人。
手机贴牌,一个图人家的名牌,一个图人家的许可权。双方是互利互惠,一个入网标卖几十块,多好赚啊!”
罗大强爆的这些猛料,付娟闻所未闻,真是术业有专攻。她继续提出心中的疑惑:“你也知道你的手机是不合法的,不怕查吗?真查下来不是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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