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们不得不承认这个陈梦瑶的人气确实非常高,她的粉丝确实非常的多,她的商业价值确实非常的高,以她的人气和商业价值,她发一张专辑卖个几千万是没有问题的。

        这个人气可以说是非常恐怖的,在整个乐坛内发一张专辑能够卖几千万的歌手根本就没有几个,基本上都是那种天王天后级别的存在,或者是那种流量很高的小鲜肉!

        其他的大多数的歌手发一张专辑,基本上也就卖个几十万几百万,已经很不错很不错的了。

        毕竟歌手不像演员的曝光度这么高,能够经常的出现在电视上,而且歌手一般长得肯定都没有演员漂亮帅气之类的,所以在吸引粉丝这方面大多数的歌手都比不过演员了。

        在娱乐圈只要同级别的艺人,演员的咖位一定是比歌手高的。

        而且他们就算能够和那些天王天后合作专辑,就算能卖个几千万,他们也不可能分这么多的利润!

        这可是一半的利润!!!

        最终他们还是没有经受住陈梦瑶的诱惑,答应了陈梦瑶的要求。

        说实话陈梦瑶并不在意这些钱,她知道对于一个艺人来说,作品才是最重要的,不管是影视作品也好,还是音乐作品也好。

        有了这些优秀的音乐制作人音乐团队的帮忙,再加上陈梦瑶演绎歌曲的能力和人气,所以她发的几张专辑基本上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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