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许多经受过良好教育的中产阶级子女,许多人都是在校生,或者刚刚迈出校园,他们眼神单纯且清澈,洋溢着一股没有经受过社会毒打的天真模样。

        他们不认为这种行为有问题,只是一种对于美好的单纯向往,好像在说虽然我离家出走,抽烟,喝酒,纹身,烫头,吸毒,滥交,但我是个好孩子。

        嬉皮士运动的高潮大约在60年代中后期,当时全美国的嬉皮士成员总数大约在两三百万左右。

        加州的旧金山成了嬉皮士运动的圣地,来自各地的年轻人纷纷前去朝拜。

        在这里,无数青年,组成了大大小小的公社组织,他们纷纷放弃私有财产,共享的财富、劳动、政治、伴侣。

        他们反对战争,反对阶级,反对主流价值观和道德观。

        不过他们虽然作为反抗者,但他们却不是什么反动组织,因为他们连个像样的行动纲领。

        摇滚乐,从他降生的那一刻起,就充斥着感染力和浓郁的反抗意味,是挑战高雅艺术的利刃,是挥向主流音乐的弯刀。

        60年代初,英国披头士乐队焦洋过海席卷了整个美国嬉皮士运动的先导者,肯·凯西在听了他们的演唱会后就振奋不已。

        1967年,嬉皮士摇滚乐手们将在蒙特利举办为期三天的音乐节,为了这次大型活动作为主办方之一,被约翰菲利普还为其创作了一首推广曲sanfrancisco,这首歌一经推出,便火遍全美船长之大街小巷。

        嬉皮士运动的首次出圈,音乐的影响力波及到了全世界,到了开演当天,会场上聚集了近18万人,如此大的影响力,让嬉皮士们大感鼓舞,当天参加音乐节的人都穿的花枝招展,性感妩媚,并喊着makelovenowar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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