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便是中原百姓,为第三等人。
第三等人政治上没有特权,必须以布施和纳税的形式,来供养前两个等级。
主商业,可做百事,也可耕种。
然后是山越苗疆,此为第四等人。
他们伺候用餐、做饭,是高级佣人和工匠。
最后,远离中原之民,最下,不算人。
等级世袭,不易更改。
不同等级之人,不可通婚,违者重则肉刑,轻则罚款,并取消当前等级。
此后等级分明,阶级固化。
上等人统御万民。
中等人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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