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急迫,老大为我们安排了最近的民用航班,催促我们赶紧出发。
办理登机手续的时候出现了一个小插曲,我们的仪器在托运案件的时候被发现,把机场安保的人员都惊动了,我们及时出示证件后才化解了误会。
最后,由机场的工作人员安排我们首先登机,并准备为我们升舱,被我拒绝了。
虽然我们是执行公务,但也不能为了职务之便随意行使权力。
老大并没有来送我们,他说我们都是成年刑警,不是幼崽刑警,应该学会自己走向案发现场。
第一次听说刑警还分成年和幼崽之说。
飞机上,我们打开本次案件的卷宗,上面是案发到目前为止,本案所有的详细资料。
从卷宗上来看,这就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死者被缢死,死于地下车库。
拿出现场的勘查照片,死者是死在地下车库的一辆车和柱子的缝隙之间,死状很是奇怪。
死者面朝下趴在地上,双手反绑在身后,双脚用绳子捆住,另一端缠绕在脖子身上,使腰部拱起,整个人是一个船形。
由于死者的身体被固定在车辆与柱子的缝隙之后,使其不能左右侧躺。如此一来,等受害人力气用尽,就会勒死自己。
这种杀人方式,警方虽然能通过尸检得知死亡时间,却不能得知凶手是何时控制住受害人的,同时,这样延时性杀人方法也给凶手提供了很好的不在场证明。
这种杀人方式还是第一次见,凶手十分有创造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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