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传达的是巴达维亚的决议。当然了,我全力支持你的决策。”
鉴于明王朝对荷兰人的侵略毫无办法,厦门当地商人不得不亲自出面组织了一批物资送到荷兰人的船上,以换取荷兰人不侵扰沿海。
7月24日,郑芝龙再次派人前往荷兰舰队,并且提出了条件。
只要荷兰人停止战争,并且撤回大员,那么明朝方面将会派出船只前往大员与荷兰人交易。
这个条件完全不能满足荷兰人的野望,因此他们拒绝了。
在这段时间内,邹维琏的八百里加急奏章送到京师,并且得到了朝廷的回复。
两天后,双方再次交换了条件。
荷兰人自以为取得了战场主动,因此条件十分苛刻。
他们要求明朝政府停止和西班牙、葡萄牙的贸易,只能同荷兰做生意,否则将再度开战。
荷兰人也不看看大明是什么筋骨。
明朝的答复是,荷兰人必须赔偿战争损失,然后退回大员,才能谈判商务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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