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如此,在于荷兰人有自知之明。
荷兰人是小国,人口极其有限,光是经营新尼德兰都已经费尽了心力,再扩张更多的领土也带不来什么收益,反而要投入巨大的成本。
与其如此,还不如送与帝国。
从谈判中斯特伊维桑特敏锐地感觉到了帝国的友善。
有这么一个强大的朋友在身旁,新尼德兰才能高枕无忧。
原本的历史中,就是在三年之后,他向英国人投降,将新尼德兰送给了英国人。
作为一个务实的人,斯特伊维桑特帮助荷兰在北美保住了一块落脚点。
双方都有意谦让,谈判进行的很顺利,并且达成了更多的细则。
这份谈判文件,被称为《自由协定》,因为内容是真的很自由。
除了堪定边界之外,双方之间不设任何障碍。
按照协议规定,双方的平民可以自由进入对方的领土,并且享受国民待遇。经商自由,婚姻自由,旅行自由,关税自由。
双方甚至在行政、司法、军事等多個领域都展开了自由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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