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唐成大老板啦!

        浑身的派头都足了,人们也开始对老唐转变了看法:大器晚成嘛。到底是当年能考上大学的,头脑能差到哪里去?人家失踪那段时间,一准是遇着贵人了,你瞧瞧,现在发达了不是?嗨,举止怪异也理所应当,那些大人物,也不都有些怪癖么?先前劝人家老实过日子的,可不就是狗眼看人低。大老板,人家天生的富贵命,能跟你普通人一样么?

        请老唐吃饭的、打交道的人忽然多了起来,久而久之,人们发现老唐很喜欢玫瑰。

        怪不得叫玫瑰百货呢。

        老唐不仅家里种玫瑰,公司名字叫玫瑰,连衣服上的刺绣都是玫瑰。

        于是城里很多人也开始种玫瑰,玫瑰在这座小城里,似乎取代了牡丹,成了真正的富贵花。

        以至于现在,连雾气里都带着玫瑰浓郁的香气。

        不过,李兰觉得,城里人们对玫瑰的喜欢,狂热得有些不正常。

        上段时间甚至有人因为偷玫瑰被人殴打致Si,又不是什么名贵品种,这是何必呢?

        周围人的一切似乎都在——用个b较激烈的字眼——都在慢慢被玫瑰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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