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妮没有上过幼儿园和小学,也就没有同班同学。她的读写和算术是妈妈教的,有时妹妹也会给她上一课。每当这个时候,金妮就觉得有机会作一个文盲才是幸福的事。没有谁会服自己的妹妹,但为了生存,金妮假装自己正是这麽一个罕见的人。

        陋居在一座小山坡上,最近的邻居也在好几英里以外的小镇上,即使是魔法世界的妈妈,也不会放一个几岁的小nV孩一个人去那麽远的地方玩。当然,这是指普通小nV孩。

        金妮没有朋友,有六个哥哥,一个妹妹,但是兄弟姐妹有时候只是兄弟姐妹,代替不了好朋友。

        如果世界上有一条定理——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朋友。那麽,金妮是有两个好朋友。楼上的食屍鬼和临镇的一条小土狗。

        陋居的顶棚里有只食屍鬼,不知道什麽时候住进来的,就在金妮和妹妹房间的上方。它可不安分了,敲啊,撞啊,不让人安静一刻。

        水蓝儿烦它,讨厌它,甚至有点恨它。金妮喜欢它,喜欢它的理由是水蓝儿恨它。

        在噩梦连连的夜里,金妮就坐在床上,听食屍鬼敲地板,咚咚啪咚,微弱的单调的节奏在黑暗中重复。金妮爬下床找来扫帚,去戳天花板。

        「楼上不要再敲啦,本来就睡不着。」

        戳过之後,楼上的敲击节奏换了。金妮还以为是邻居在较劲,也来了JiNg神,陪它敲下去。很快,她发现楼上每敲完一个节奏就停下来,等她戳过天花板再敲下一段。两个声音你来我去,好像两个人聊天,你一言,我一语。

        要不是水蓝儿扔过来的拖鞋,金妮可以这麽玩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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