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辛,我们也进去尝尝吧,今天我请客。”

        嘲笑杜诗语的书生林元浩带着叫常辛的书生走进了饭馆,也没嫌弃里面简陋,找了张桌子坐下聊天。

        杜诗语来到这里还是第一次见书生,原主的表哥除外,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心里感慨,现在书生都这么好看了?

        等两人点完菜以后,就赶紧去忙活了,美男可没有银子香,萧易轩那狗男人倒是美,干的事不像个人,可见男人好看是最没用的。

        “常辛,我都开始后悔带着你出来了,你看,漂亮老板娘只看你,都不看我了。”

        “元浩兄,不可无理,别坏了人家老板娘的名声。”

        常辛忙阻止了林浩元继续说下去,老板娘虽然漂亮,但是盘起来的妇人头发,可见是已经嫁了人的,深怕引人误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红烧肉炖猪蹄这些需要时间的,杜诗语早就炖上了,直接装盘就可以了,两人点了一份红烧肉,和一份土豆丝。

        把红烧肉装盘端上去,再端一盘赠送的香菇青菜,然后就赶紧去炒土豆丝。

        初尝杜诗语手艺的两人已经顾不上说话了,深怕筷子伸的太慢,就吃的少些,一向自律的常辛也忍不住多吃了一碗饭。

        忙碌的一天总算过去了,杜诗语夜里盘账,累死了就只赚了一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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