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青岛耽搁了几天了,如果今天三家合作的事,再不定下来,我就决定回珠海了。
下午,三家再次坐了下来谈判,这次张海没来,俞灵,云曼妮,我,陆萍和袁志远5个人。
就在我们的办事处里,云曼妮拿出了一本厚厚的合同书出来,分发给我们。
我很惊讶地问道:“你是怎么做到的?昨晚你不是和我们在岛上吗?别告诉我,一个上午你就做出了,这么厚一本合同出来,要不就是你早就想好了?”
云曼妮答道:“昨晚,我就想好了构思,今天早上不过是把想法完善出来而已,你们先看看吧,有什么要补充的,咱们再商量。”
我随意地翻了翻,做得很详细,基本和我们之前说的一致,陆萍以乐天股份做为抵押,我和张海各出资一半,共同组建出一个投资公司,以乐天的名义收购盈科,收购成功后,我和张海占股份35%,陆萍占30%,公司决策由三家共同决定,决策选取一票否决制,只要有一方否决,则决策不成立。
陆萍为投资公司法人兼董事长,云曼妮和袁志远分别认投资公司副董事,袁志远为总经理。
大家都看完后,所有人望向了我,我点了点头道:“大体上没什么问题,具体细节,你们在完善一下,合同尽快完成,收购盈科事宜不宜拖太久,这事你们都要守口如瓶,绝不能泄露半点消息出去,只限于在座的各位知道!”
云曼妮看向了陆萍,问道:“你怎么说?这合同可以吗?还算公平吧?”
陆萍点了点头道:“对我来说,肯定是公平的,我又没有什么损失,如果没问题,我可以尽快着手收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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