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李臻就觉得那女人好蠢。抛开一切伦理道德之类的不谈,就单说以那部电影而言。
黑哥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拯救那几座城市的人,他做的绝对没有错。
那个女的想救那俩无辜的孩子也没错。
但这种没错应该是建立在客观条件上的。
客观条件是,恐怖分子要造成成千上万的杀伤,无数条人命会因此丧生!
这种时候还讲个锤子的人权?
孩子是无辜的么?是的。
生命是无价的。
可问题是,当一个人的无价与成千上万个无价来做权衡时,孰是孰非别人怎么想李臻不懂,可至少在他这,已经分的很清楚了。
但当时很多人在底下吵的那叫一个热闹。什么普世价值观,人权之类的聊的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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