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实施的《威廉姆斯法案》是上市公司收购的重要法案,俗称“披露法”,顾名思义就是要保证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的信息透明。

        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不仅仅是一般的证券买卖,还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所以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

        cadder律所结合方卓现在的动作建议先和sec做个陈述说明,主要目的是为了表明这一番股份的吸纳并非出于恶意和投机。

        当然,不管是不是投机、恶意,最起码要求表面上都是双非。

        基金目前是通过香江和开曼群岛的两个公司进行间接控制,六月份时将会和易科投资共同推举方卓作为两家机构的代表行使公司权利。

        顺便,律所在此基础上还将做一个有着时间期限的保密性质申请。

        “也就是说,我和sec说我不是恶意收购,不是门口的野蛮人,他们如果相信了,那就会给我们一个时间段进行收购行为?”

        方卓是这么理解律师的说法。

        “里面还有些复杂的法案规定,勉强这样理解也可以。”律师如此说道。

        方卓消化了一会,说道“那就这个月底去陈述好了,不然后面变成拉锯战,到期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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