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点开便签,只见上面写着:“初次约会时,可以恰当地选择像商圈、公园等较为公开的场合,这类地方往往可以将多种约会活动合为一体,环境较好,不存在密闭性,不易引起对方的紧张或反感,适合进行一些简单的交流和接触如牵手。记住要大胆出手,不要畏缩,这样才有利于提升你们之间的亲密关系哦~”

        林琮岚记忆力很好,学东西快,只看一遍就能记住这些简单的内容,锁了手机屏放回口袋,看向站在商业街路边东张西望的洛月,自然而然地牵起他的手,说道:“走吧,看看有没有什么喜欢的。”

        洛月像只小鸡仔似的跟在林琮岚身旁,眼珠不停地往被牵着的手上瞟,仿佛撞见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事,连林琮岚问他话都没听进耳朵里。

        “阿月?”林琮岚回头望向他。

        洛月抬起脸:“嗯??”

        林琮岚看出洛月刚才走神没注意听,又把问题重复了一遍:“要进店里吗?”

        这一片区域分布着多家首饰名表的专卖店,基本都是人们耳熟能详、叫得上名字的品牌。洛月对腕表没有多大兴趣,一方面他有手机,没必要再带块腕表看时间,另一方面他不需要用入时而名贵的腕表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地位,只要站在那里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相反,即使平时不怎么会戴,他也依然很喜欢把很多亮晶晶的珠宝首饰摆放在房间的橱窗里,理由是看着赏心悦目。准确地说,洛月从小就喜欢这些亮闪闪的、在灯光下闪耀着光泽的东西,经常会把他哥的胸针袖扣戒指之类的饰品拿出来玩,好几次被洛成昱抓到现行的时候,他甚至在拿牙啃饰品上镶嵌着的宝石。

        洛月喜欢漂亮宝石这件事并不是个秘密,有些想要投机取巧接近洛成昱的人,纷纷以洛月的喜好作为突破口。林琮岚当然知道洛月喜欢什么,才会带他来这片商圈。

        但隔行如隔山,林琮岚几乎不涉及珠宝方面的生意,不了解行情,他和林楚为平时出席不同场合的服饰也有专人负责定制,不需要他关心。但洛月却很清楚,许多专柜的珠宝品相一般,主要是在卖品牌以及款式的设计,事实上比起直接到专柜买成品,他更倾向于找工作室定做,这样无论是材质的级别还是成品质量都更符合他的心意。

        不过偶尔进店看看也没什么,毕竟他最喜欢的一个黑欧泊领针就是在店里淘到的,十次晚宴有九次都戴它,导致小道媒体经常吐槽洛家要衰败,他没别的领针可以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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