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对此感到很困惑的我,仍接过了信封。
「那他还有说甚麽吗?」
「都在那封信里了。」
得知这样消息的我…根本就无法释怀,困惑感渐增;
尤其是当回座後打开信封取出信的我…看到上面的字後更是不知所云。
信纸上附上了地址与到达时间,按时间到达後会有人招呼,
不准迟到,不准不到;不论迟到或不到,
都会当作是今日旷工的不合理条件,如果赴约则有一笔加班费。
──这已经(/肯定)违反劳基法了吧!凭甚麽我有来上班还记我旷工?
『叩』『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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