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评议时间过去,何律官等人回到律庭。
何律官照例询问了一下双方有没有新的证据或者意见,得到否定答复后,便宣布判决结果。
结果丝毫没有意外。
方文菲败诉,根据签约合同,必须归还明玉公司《浩菲之遇》所有版权及其收入。
虽然这是一审判决,在十天的上诉期内,判决暂未生效,但是和上一起案件相同,方文菲被禁止在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演唱《浩菲之遇》。
为了避免方文菲转移资金,逃避赔偿,方文菲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也被即时冻结。
当然,这种冻结不是一分钱都动不了,而是保留上诉期间的基本生活费,每天三百元。
随即,何律官宣布本案结束。
这时已经是中午,陆有为满口称兄道弟,热情的邀请何律官等人吃饭。
何律官等人推辞一番,见陆有为坚持,也就笑着接受了。
方文菲孤影伶仃,默默的走出律庭。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