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肋先生是先因寻衅滋事及扰乱治安而被拘捕。”
“但是德肋先生被问讯的主要事项都与月铃矿区事故相关,且被归档为问讯记录。这一切都发生在未有调查令和逮捕证的前提下。”
“我们后来已经出示了调查令和逮捕证。”
“是在6月18日才出示的,更像是后补手续,不是吗?为什么不在6月17日当晚逮捕德肋先生及问讯月铃矿区事件前出示?”
“事态紧急,无可奉告。”
“调查官先生。”安杰步步紧逼,目光犹如盯着猎物:“你是否执行了有瑕疵的逮捕及问讯流程,并形成非法记录?在这个过程中,你是否犯有未尽职调查先安插罪名的主观故意?”
莱特正视安杰,冷静地回应:“根据宪法第五篇刑事诉讼条款,对于涉及本人的任何罪名指控,本人无提供证明的义务,也无须做具体解释。”
“你可是调查官,先生。”
“请注意我的站位。我现在是证人,根据国家终审法院司法解释,享有与被告无须自证其罪的同等权利。”
“好的,调查官先生。我还有两组问题。”安杰继续询问:“第一,关于致命生物的特征和活动轨迹。刚才公诉人提过此类生物的内部编号为vd-02,那么是否还有01号,03号甚至04号?”
“可以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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