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具有特定含义的笔名,相比于一个学校就有几十个重复的烂大街真名,绝对更容易被人记住。

        就和明星为了出名,很多都会改个更独特的名字一样。

        西方从前也喜欢用笔名,但并不是东国这样因为的地位,而是很yello很暴力,各种不可描述,不得不用笔名。

        比如亚当的贵人,颜色女王诺拉·宾,在以前绝对不敢用真名的。

        她的基本流程,按照她自己总结起来的就是,‘从描写欧洲几个城市开始,用30个委婉的词汇来形容不可描述,然后嘭!你的畅销书就写好了!’。

        就是这么的简单粗暴!

        到了现代,风气越来越开放,再加上分级制度的实行,什么都能写了。

        这个时候,什么最重要?

        自然是名气了!

        取笔名和用真名之间,还用考虑吗?

        当然是用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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