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更多的爱豆出演作品也基本上是大配角最为兜底,但凡有些人气的那都是非主角不演呢,能出现这种情况就不得不说演员的另一项作用了。

        公司请演员过来,演戏仅仅是一方面,能提升票房、带动收视率才是关键,简单来说只要是能给公司带来收益,演技不好也是可以容忍的。

        而想起到这种效果,除了自身的人气外,宣传也是必不可少的,甚至可以说相当重要,如此一来这么重要的事情自然要体现在合同上。

        否则演员拍完戏直接玩个失踪,这真的会让制作公司哭死的,现在李恩熙赌的就是这个,她认为合同上一定会有这个条款在的。

        尽管这个条款主要是限制演员在后期宣传上的作为,但前期配合下电影的选角,似乎也算是应有之义吧。

        就连李恩熙都不太确定的事情,指望李顺圭能一清二楚那就更是开玩笑了,合同固然是她亲自签下的大名,但谁会看那个啊。

        李顺圭隐隐记得这合同好像是李梦龙某晚拿回来的,甚至还留在宿舍一天让她们仔细看看。

        不过貌似除了徐贤外谁也没有这个耐心的,至于说徐贤看看合同也不是不信任李梦龙,完全是出于这么多年的习惯吧。

        至于说到了李梦龙要合同的时候,自然就是众生百态了,李顺圭这种从床底下翻出来的都算是好的呢。

        允儿也那份也不知道是撒上了什么,整份合同皱巴巴的,字迹都有些看不清了,就这不也是最后糊弄了过去嘛,因为大家都知道合同对于她们而言限制不了什么的,有李梦龙在就不会让她们吃亏呢。

        所以现在李顺圭还是有些心虚的,如果合同里真有这个条款,那也就是说她的片酬里已经包含了现在的工作,这让她一下子失去了要钱的正当理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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