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歪理,但歪理也是理。」马卡斯说道,他一向如此,这句话不仅是他的至理名言,还是他的人生写照。

        「毕竟省房租。」我说。

        「没错!」马卡斯弹指。所以我们就被说服了,想来想去,我好像还贡献了一点口水。

        最後这间扣掉厕所三坪左右的塌塌米小套房,後来我们不JiNg准的量过之後发现其实只有二点八坪,每个人最多只能有一坪的活动空间,还好我们的家具并不多,只有一张两人坐的沙发与一个很迷你茶几,连床垫都免了,反正打地铺习惯了,一路打到老好像也没什麽大不了的。

        我们有办法这麽做,也是因为各自的家当都非常的少,我的个人物品用一个旅行袋就能概括完毕,一台十寸笔记型电脑,一支方案最便宜的智慧型手机,五套换洗衣物,还有一套纪念用的高中校服。林恩与马卡斯也差不多,差别在於林恩有一台X能很差的文书笔记型电脑,外加一支老人机,马卡斯则有一台平板与一支稍微b我X能差一点点的智慧型手机。

        我会尽其所能地将所有东西放在显眼的位置,所以家里有点乱;原因有二,其一,是为了好找,对我来说这样更方便一些,其二是这样我才能迫使自己开始整理,虽然从来没有作用就是了。

        晚上的时候,马卡斯与林恩睡在地板,我则睡在沙发上,并不是因为他们怜香惜玉,而是因为他们身子太大没办法睡在沙发上,反而是塌塌米,睡起来不至於太难受;说起来,我对他们还真不错,因为沙发不但太软又很小,让我常常落枕。今天就是落枕的一天,有时候我很好奇,既然时常落枕,为什麽我的身T还没有长出落枕的抗T。

        我吃完了早餐,准备出门,套房的楼下有一间杂货店,是大城市里少数能够允许赊帐的店,而她对我们三人的容忍度又是非同小可,可能是因为她以为我们还是外宿的高中生吧。

        不过她会这样想也是合理的,首先,我从十四岁开始就再也没有长过身子了,所以高中一年级的衣服现在都还可以穿。假日没衣服可穿时,我还会直接穿高中一年级的制服出门其实高中三年都是同一件啦。

        杂货店阿姨的年纪大到可以做我外婆了,但我还是喊她阿姨,因为人都喜欢年轻,这是世故的马卡斯说的。

        那间杂货店就像一间非连锁的便利商店,所有东西应有尽有,虽然灯光灰暗了点,但商品平均b其他便利商店便宜一点,店里结帐的柜台在门口,所以她常常隔着玻璃墙向我打招呼。

        「小妹妹啊!」阿姨挥了挥手,我也挥了挥,我尽量保持着礼貌,毕竟能让人赊帐的店不多了,虽然我们常常赊帐,但在发薪水的时候一定会还她,也算是大客户了,在我理解中,信用卡好像就是一个赊帐的概念,但我们三个的信用并不够,在大城市里,财富上的信用b做人的信用要重要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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