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还没来大城市之前,我一直以为,对生活没有希望的只有我们这种乡下人,但来到了这里,我才发现,大多数住在大城市里的人,其实也都意气阑珊,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我认识的那些前台姐姐,其实生活中也只剩下小确幸,对所有事情几乎都兴趣缺缺了,没有什麽斗志去改变人生,但这是合理的,我也是这样。
我以为,会被时间与金钱压着打的只有乡下人,後来才发现,并不是;对生活的无力、无助与绝望,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无论你是谁,拥有多少,都无法完全逃离这种不安。
这种不安彷佛是一种内嵌在我们T内的病毒,我们的心脏只要还在跳,不安就寄生在我们的身子里,於是,不安接管了我们的身子,最後我们向不安屈服,再也抬不起头,看看眼前渺茫的希望。
因为努力没有用,所有事情几乎都是仰赖运气的,於是继续为生活奋斗的斗志就消失了,既然运气无法掌控,那就代表,人生也不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要是如此,又为何还要穷忙呢。
在大城市与乡村其实都一样,马卡斯说的没有错,失望,就是人们共同拥有的;於是我得出了一句话,大城市会住穷人,但偏乡不会住有钱人,至於原因嘛,我想,是因为穷人b有钱人多吧。
「所以,」毛芷佳看向我,给了我一个她从未给过我的笑容:「我下辈子要做一个夺目的人。」
我一时语塞,竟然不忍心告诉她,马卡斯并不是一个什麽来自加拿大的人,马卡斯与我一样,只是一个满腔热血的穷光蛋罢了。
「你现在已经很夺目了。」我最後只吐出了这句话。
「还不够呢。」毛芷佳说。
「那要是下辈子太夺目怎麽办?」我问。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