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又挑了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趁着肖奕一人在寝室时摸了进去。

        肖奕正抄写门规呢,我故意弄出了点声音。

        他回头看到是我,有些惊讶,随即露出笑颜:“师尊,您来了?”

        眼里干净澄澈,笑意发自真心,只因见了我而高兴,看来他并没有对上次的事产生芥蒂。

        看到他高兴,我心情也好,拿起桌上他刚抄的那页看了看,夸奖道:“奕儿的字越写越好了。”

        我说的是事实,肖奕虽正式上学才两年,但这字写得方圆兼备、刚柔相济,已初具了雏形——总之就是一句话,比我写的好看太多!

        当然这也怪不了我,首先我怎么可能和杰克苏男主相提并论?再者说我以前用的是键盘,最不济也有个圆珠笔,钢笔都很少用,更别提毛笔了。我也知道自己的短板,每次批阅报告时都是让忆情代笔,她的工作本就是我的私人秘书嘛。

        肖奕听我夸他,欢喜的不得了,好在他还懂得克制些,没把尾巴翘上天去。

        我俩随便聊了会他的近况,说到马洪才时,他眉飞色舞道:“那小子整理藏书阁的速度比不过徒儿,摘的灵植也比徒儿少一大截,徒儿看到他那张不服气的脸就想笑,哈哈哈!”

        我更欣慰了,看来两人在共同劳作时日里关系缓和了很多,从当初的不共戴天,变成了少年人之间的斗嘴。

        果然共“患难”之后,就会产生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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