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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叙喜欢上了公司里一个小职员。

        说来他朋友都不敢相信,原叙是谁,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子,原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冲着他那俊美皮相和优渥家世贴上来的男男女女不知凡几。但原叙本人眼高于顶,被那些倒贴货色碰到都嫌衣角脏,几个损友都揶揄他是洁癖引起的精神性阳痿。

        原叙表面上向来待人温和,听了也只是笑笑,并不生气。

        就这么一个人,九天之月,高岭之花,有一天突然在饭局上端着酒杯,轻轻叹了口气,说:“我喜欢上一个人。”

        还没等朋友们调侃铁树开花,原叙又幽幽开口了。

        下半句是:“可是他结婚了。”

        是啊。

        他怎么就结婚了呢。

        原叙盯着在他面前整理书架的方岑。书架底部不好够到,身材高壮的男人不得不十分局促地俯趴下身,塌着腰,那只又肥又软的屁股也跟着晃荡起来,像条摇尾乞怜的小土狗。

        老实人没什么本事,在公司干了六七年也不见半点升职的希望,倒是被同事们发现他不擅长拒绝的老好人性格,把脏活累活都推给他做,连被顶头上司叫过来打扫办公室也任劳任怨。

        方岑不明白大BOSS为什么会点名叫他来做这些保洁的活,不过光是被上司特意记住名字就够叫他受宠若惊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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