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了一会儿她的新技能,锦忆又坐回了床头,又是拿出几张极品鼠皮,也做成了护手,反正她什么都不多,就极品的皮毛多,所以使劲的浪费,共做了15只钻地护手,增加的属性不一,但无一例外都带了《流行石》的技能,她拆下原来的钻地护手,刚选了个属性最高的戴回手腕,有人便在门外敲门了。

        锦忆转身走了两步,将木门“嘎吱”打开,见外面站着一名盛世集团的员工,那人冲她笑得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缝,道:

        “大小姐,我们该出发了,盛总让我来找你。”

        这人瞧着眼熟,锦忆略凝神看了他一会儿,站在对面的男人大约三十岁上下的年纪,有些秃顶矮胖,皮肤倒是挺白的,看得出来平时做足了保养。

        锦忆实在想不起来在哪儿看到过他,此刻也不好直接开口问这人叫神马名字,于是只能点了点头,跟在那人的身后出了房门,下了楼梯。

        “咦,大小姐,您这护手挺好看的,是您自己做的?”

        矮胖男人原本是领着锦忆走,后来下了平地,便略微放慢了脚步,与锦忆走了并排,像是没话找话般,盯着锦忆右手手腕上那圈灰色的毛绒护手看了看,有些感兴趣的样子。

        瞧他那模样,锦忆便很大方的从储物袋中拿出一只灰绒毛钻地护手,冲矮胖男人扬了扬,道:

        “这是我自己做的极品钻地护手,多做了好几个。”

        “哎呀,这是大小姐自己做的啊,做得真好。”

        旁地里,立即有人上来表达了自己的赞美,锦忆偏头看了看手中的钻地护手,灰不溜秋的,用的还是粗线缝制,那人都没摸过属性,哪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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