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撑着下巴看着那些男生热火朝天的样子,那些人是不是笨蛋,比赛的内容是五分钟内投篮的次数,他们一个个跳来跳去,浪费了多少时间。

        大明——一百五十七次。

        孙科——一百六十一次。

        上官耀——一百八十次。

        他们彼此之间认识,身边也有好几个篮球,每当篮球落下就会有人传递给对方另一个篮球,其他人则是收集散乱的篮球放到固定位置,这样不会浪费其他时间。终于轮到丁珂福,趁着男生在投篮的时候,她也准备了其他东西,另一个空的篮球框子。

        相比男生的剧烈运动,到丁珂福手里整件事情变得很简单,只说了投篮,把篮球投进篮筐就算成功。篮球场有两个投篮架,丁珂福站在一边,伸手往另一边的球框里面扔篮球,一次一个准,这些还不是最主要的,当她投完手里的篮球后,跑到另一边的篮球架下面,开始用里面堆积的篮球继续往另一个球框扔球。来回几次之后,五分钟时间结束。

        所有人都惊呆了,这才明白她为什么要用一整筐的篮球,还有一个空的筐子,原来是这样的方法,可是就算他们复制同样的办法,也不一定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丁珂福——四百九十次。

        听到自己的成绩,丁珂福一脸不以为意,“我没有说过吗,我从以前开始就很擅长投篮,论运动,我还没有怕过谁。”

        孙科从洗手间回来,发现场上除了丁珂福其他几个人脸色都变了,“什么情况,比完了吗,谁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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