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上前蹲身行礼,“回太太的话,奴婢只是想到了瑚哥小时候教奴婢写字的情景了。您看,现在瑚哥儿可比那时更有气势了。”

        唐朝话一落,屋里的人都朝那小哥仨看去。还真别说,八岁的贾瑚还真有那么一股长兄的范。

        “哈哈,我还记得那时候瑚哥儿天天逼着你教功课,可没把你愁坏了。”

        “可不是嘛,奴婢到现在还想不明白,瑚哥小小的人,是怎么分辩出奴婢的字今天的比昨天好了,或是不如前一天好了?”唐朝想起那个时候,每天早上吃过饭,瑚哥儿都会检查她昨天写的大字。每看一张还要点评一张,动不动还要说这张比前儿个写的好了,那一张还不如昨天的。

        史氏一听,又是一阵笑。也不知道是不是身边养着孙子的原故,孩子的一点小事,都能让她乐半天。

        “你是要好好练字了,前儿你帮鸳鸯抄的帐册子,那字写的,没有一点圆润,也忒锋利了些。我记得上年敏儿送年礼来,除了给瑚哥一套文房四宝,还给了你一本字贴呢。你练了吗?”

        记得敏儿出嫁前,可是将她和瑚哥一起带在身边的,这会给瑚哥准备东西的时候,也没忘记她。可见是个招人疼的。

        “正练着呢,可是写了这么多年的字,还是觉得那字的笔画太多了,而写字的笔,毛又太软了。要是跟眉笔一样硬,我的字一定会写的更好的。”虽然现在她的颜体也写的不错了,当然是她自己认为的。

        “噗”,史氏一口茶喷出,指着唐朝说不出话来。自己写不好字,还赖字难写,笔太软。有这么不讲道理的吗?

        那么软的毛笔,你都写出那么锋利的字,硬了你还不得把天捅出个口子来了。

        唐朝觉得她铅笔字,钢笔字写的都不错。就是这个毛笔字,怎么练都感觉硬了些。张氏看过,说是锋利太过,不是女儿写的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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