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落,丰州的仵作在众人的眼皮下,开始了又一轮的重验。
“Si者男,年逾五十,x口处多见利器刺伤,疑为致命伤……”
“Si後手脚捆於梁柱被焚,须、发、眉皆毁,口鼻中少量烟灰,四肢蜷缩或为肌r0U烧後收缩,牵动关节所致……”
听着仵作一项项的验报,沈朝颜眸sE愈沉。
六个月前,丰州刺史暴毙於家中。
凶手手段残忍,受害者先被放血,而後缚其手脚於寝屋,Si後焚屍。
按理说,先杀人再焚屍,理由无外乎隐藏罪行,毁屍灭迹。
但这个凶手这麽做,目的却好像完全相反。
因为燃烧的明火和浓烟很快便引来府中家丁,而他更因杀人毁屍罪上加罪,暴行引起朝廷重视。
然而当地官府能力有限,致使案发一月之後,调查都毫无进展。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