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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瞪大眼,看着纸上被红笔画着的一行英文字,一时无语。实在不得不更气恨Jaspe。是他介绍,我才到这里住的。那时候找房子找得急,也没有考虑太多。

        她略抿嘴,说:「我猜你是忘记了,不要紧,我不介意。」

        耳边听她叨叨地讲起调涨的原因。我只敷衍,等她终於走了。我甩上门,立刻决定要搬家。

        这之前,我先给Jaspe打电话。

        那边响了好两声也不接。我对着电话骂,可是也只能挂断。

        那混蛋——Jaspe是我在哥lb亚的学生活动上认识的。他是同志,我也是。他是念医学的。坦白说,长相不是我喜欢的样子,可是身材真的好。那天大概喝酒,我反正意乱情迷,忘记他是一个很混蛋的人。

        到美国之前,我已经非常认识过我自己。我这一生只会喜欢男人。这件事,家中非常不谅解,父母兄姐个个怪罪我,又大环境各方面的不友善,乾脆出国。我申请到一笔奖学金,学费不必愁,可是跟家里关系闹僵,生活费要很想办法。我从第一学期开始,一直都是同时做着三份的家教。

        我找出皮夹翻看,里面没有多少钱。存在银行的也不多,Jaspe未留他的那份房租,全要算到我头上了。现在搬家实在困难。可是不搬家,简直一天都不能忍受。隔天去学校上好课,我便到附近的公车站牌看租房的条子。

        正看着,有人喊我:「Ethan!」

        我转头,是同个班上的一个美国人nV孩Honey。我道:「是你啊,你在这里做什麽?」

        Honey一面指指後面的nV朋友,一面笑道:「去吃饭,你呢?要不要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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