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丁隐认识是在高一。
他长得帅,成绩好,是学校的优秀学生,每周一七点都要上台诵读文章,那些文章又臭又长,他却读的字字清晰,句句铿锵有力。台下的学生哪管稿子写得上天入地,都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脸。
我常逃早读,就没去过,唯一一次去就是撞到了丁隐。
我还记得那是个春天。
其实我不喜欢春天,石油路Si了一地的蜈蚣尸T,蚂蚁在地板爬来爬去,毛绒衣服隔着肌肤的瘙痒似是过敏,晒下来的太yAn不Y不晴。人群散后,整个楼道一上一下,就像是玻璃球滚来滚去,我嫌人多,绕到C场主席台后面,想趁此去教学楼。
那个时候就是我看见丁隐。
他背靠着围墙,在x1一支烟。整齐的校服穿在身,唯独揽上一截袖子,露出的小臂流畅有力。x口带着校长亲自颁奖的荣誉徽章,烟雾喷出一团。
我以为是不良,转身就走。
“喂。”他叫住我。
我才看清他的面孔,单眼皮,有点凶,也帅。
他看了我一眼,那像是我小时候在野生动物杂志上读过的一页。
眼皮纤薄,间距近,浅棕的眼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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