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瑶没想到,她率先发现的第一个粮食作物会是小麦,虽说小麦的适应性也好,但她记得在地球的文明史上,小麦是经过新石器时代的人们驯化后的结果。野生一粒小麦与什么拟斯卑尔脱山羊草杂交产生野生二粒小麦,再与粗山羊草杂交才形成普通小麦。
这个世界没有人类的存在,居然也阴差阳错的产生了这样的结果,该说是上帝的精心安排吗?
明瑶摇摇头,管它是因为什么。最重要的是,有了小麦,她就能生产面粉,而且还能用来酿酒。要知道,虽然现代酿酒主要用的是大麦,但同属麦类,大麦能做的小麦一样也可以。
明瑶兴致勃勃地开始收割小麦,现代的农业已经逐步工业化,尤其是小麦这样的作物只要一个拖拉机一下午就能搞定。她当然就没那么方便,再加上她的瑞士军刀太小,没有镰刀好用,明瑶割了一会儿就累了。
不过她脸上虽然汗涔涔的,却一点都不沮丧,眼睛里还闪烁着兴奋的光。
要不是看着天色已晚,再加上一边无聊地已经睡了一觉醒过来的二哈跑过来赶她走,她觉得她还可以再干一会儿。
二哈十分不高兴,中午明瑶只顾着收麦子,草草吃了带来的红薯就继续干活了,它闲着没事都开始扑蝴蝶了。
肚子饿了就去不远处抓了只羊,一边吃一边才想起弱小的人类毫无战斗力可言,于是它快速解决掉那只羊回去,才发现人类还在快快乐乐地割草,说不定连他中途离开过一段时间都不知道。
真是气死狼了!
明瑶没注意到二哈又不高兴了,她之前还看到狗在快快乐乐地扑蝴蝶,想来一只狗玩的也挺高兴。回去的路上还兴致勃勃地指挥狗去把那个南瓜带回去。
那么大的南瓜,储存的好的话能吃好几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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