娼妓在民国是一项合法职业,这一时期的上海有过调查,明面上从娼比例为1:137。每个登记的妓女都要交税,一二等的妓女一个月甚至就要缴纳4-5块大洋的税,比一个人力车夫的月工资还要高。

        这其中还有许多没有登记的暗娼,老鸨为了少交税,会谎报人数。

        但政府从妓女身上捞到的钱财依旧是一笔很可观的数目,轩辕光公开反对娼妓行业的存在,简直就是茅厕里点灯,找屎啊!

        也就是《沪上时报》的背景硬,要不然轩辕光早就被人扒出来,关到监狱里去了。

        但另一方面,吴令从也担心轩辕光只是图个出名,单那两篇文章,就足以让他进入沪圈文豪行列了。

        也许轩辕光在写了那两篇踩红线的文章之后,就想低调改写其他类型的文章了。反正风头都是他出的,不管他以后写什么,他的名字都会因为那两篇文章,叫人想忘也忘不了。

        而如果要转型的话,《良友日报》这样的市井杂谈小报无疑是最好的文章。

        ……

        吴令从和陈珂互相对视了一眼,两人都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笑容,异口同声道:

        “吴先生,我上次了一本极好的书,在我家里,你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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