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小时过去,朋友也回家了,我才注意到被我遗忘许久的牠消失了。我着急得哭着到处找牠,甚至出动了全家人到外面去找。
我一心只想着不能失去牠,却又因为朋友的关系害牠不见,陷入自责的深渊里又难过又生气。
最後找到的牠,是不再活蹦乱跳的牠。
从那天起,我发现我再也不能吃r0U了。看到血的时候,我会打从心里感到颤栗,严重的话甚至会昏倒。
我的心里永远缺了那麽一块,所以我选择遗忘,不让空洞继续扩大。
听完这段沉重的过去後,老妹啜泣了起来。她还T贴的怕吵醒正在睡觉的小黑子,兀自走到自己房间去打算大哭特哭,老爸只好赶紧跟进房里安慰她。
「我现在知道,为什麽我会这麽喜欢兔子了。」
关於这对过去我脑海里仍然只有馍糊的片段,但你是否有听说人的身T会因记忆而习惯?我想我之所以会那麽喜欢兔子不是没有原因,既然我的人生注定跟兔子纠缠在一起,那就大大方方去接受吧!
啊,对了,除了兔子以外还有一个人,就是胡禹隆。
「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不过我要领养的小桃子个X很敏感,一时之间也不好立刻把牠带回来,就先养在胡禹隆家好了。让小桃子跟小黑子作伴。」
这是我能想出来最能弥补以前犯的过错的方式,对我、对小桃子、对胡禹隆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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