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燕怯生生地钻出柜台,她不敢正视灰泽灿烂到发亮的湛蓝sE眼睛。

        「不是这个问题……不对,确实也是那个问题……」没有津贴补助的全额租金很伤人的,她还有学生时期的贷款要还呢,「但是上次的事件确实造成寻梦楼的严重损伤……我必须负起责任才行。」

        言归正传,反覆出现在一行人口中的「事件」,正式名称为「辉椋鸦事件」,也称「怪鸟事件」。

        ──事件发生於四个月前,陆雨燕还作为基层警察任职於派出所时。

        雨燕长年间受恶梦侵扰,恶梦里有只名为「辉椋鸦」的巨大怪鸟对她穷追不舍,试图致她於Si地。某天,辉椋鸦竟然突破梦境,闯入现实,引发社会恐慌。

        雨燕遂前往寻梦楼求助,那是她与店主东方重鸢的初次相遇。

        而後她得知──自己身上的某项异人之处。至今仍无从解套。

        那就是食梦妖的织梦之力对她起不了作用。重鸢无法cH0U取出她的梦境。无法解决恶梦,自然也就无法与闯出现实的辉椋鸦抗衡。

        辉椋鸦事件经过百番波折後,勉强落幕。雨燕在与这只恶梦怪鸟搏斗期间,辉椋鸦撞坏了寻梦楼的整面墙,不只塔楼摇摇yu坠,里头的织梦乐器也半毁,寻梦楼损失惨重。

        梦魇闯下大祸,此事件也无法仰赖常里与逻辑说明,事件落幕後,雨燕引咎辞职……当然,这只是台面上的伪装,她奉命潜入寻梦楼搜查。此事唯有她与局长两人知情。

        雨燕强y地恳求重鸢让她留在店里,所用的理由就是偿还寻梦楼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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