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不要死。
陈麟声浑身都在痛,他走得摇摇晃晃。
越来越近。
只要再走几步。
只剩咫尺之遥,他被人从背后勒住,刀尖刺过腰腹,钻心疼痛。
“看来比起回家,你更喜欢被砍掉手和脚,”雅各布声音虚弱,听起来更加冰冷。
陈麟声一言不发,他觉察到,雅各布拿刀的手并不稳。
父亲离世时,陈麟声尚且年幼,并没有学到多少擒拿技巧。但十四岁后,他就已经开始学习打架,不管是港岛的混混,还是加拿大歧视亚裔的白人,他都打过,他都能赢。因为他知道死亡的位置,知道死意味着什么。他一边牢记着死亡,一边近乎自毁般无限逼近于死亡。或许有一些瞬间,他真的想杀一些人,又真的想一死了之。
愿意死的人,是不会输的。
他甚至情愿死在这里的是自己,而不是麦秋宇。
他抢刀的瞬间,刀刃小半个割进手掌,太锋利,以至于血含在肉里,慢了几秒才流出来。听见雅各布惨叫的瞬间,他知道自己赌对了,他踹上了雅各布手上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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