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不得走了,”麦秋宇又一次靠近,和他肩膀叠贴。
陈麟声本想躲开,但他似乎看见了妮妮的身影,一时不敢轻举妄动。
“声声,其实在我心里,你还是很适合做我老婆,”麦秋宇摸上了他的手腕,慢条斯理地撕开上面覆满的贴纸,然后忽然猛得一拽,短暂地带起皮肉来。
贴纸背后的胶很是牢固,撕开时微小的痛感让陈麟声睫毛一抖。
“毕竟,你是我见过最好的一条狗。”
麦秋宇随手把贴纸贴在了自己身上和脸上,黑色休闲外套和左半张脸,分布着简笔画的小狗小猫小兔,粉色居多,个个顶着鬼马的表情。
无所谓的样子,看起来有种漫不经心的疯癫。
撕干净贴纸后,他从从口袋里摸出钢笔,牙齿咬来笔盖,开始在陈麟声虎口处写字。
陈麟声本浮着青色血管的白皙手背,如今浮着深深浅浅的红。而麦秋宇又用蓝色的墨水,在上面留下了一个个数字。
“听说你见过我大哥了吗,怎么样,符不符合你的想象。”
麦秋宇叼着东西,讲话含糊。他一笔一划地写,像初学写字一般。数字明明结构简单,也被他书写得十分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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