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见一见明月。”詹雪霏想江明月的老师是郭教授,郭教授的身份地位都特别高。詹雪霏想让江明月帮着自己说说话,也许自己就能留下来,而不用被赶出单位。
“你就别想着让她帮你了。”同事道,“你自己做错事情,还要让她帮你说情,她也很难做的。”
同事觉得詹雪霏自己有毛病,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的。事情被发现了,詹雪霏再去找江明月有什么用,她这是拖累别人。
“还是早点回去。”同事道,“没有在我们单位工作,你还能去别的单位工作。”
“别的单位没有这么好了。”詹雪霏道,很多私人单位都不分房子,都是得他们自己租房子住。
詹雪霏还是想要有现成的房子住,她和家人住两室一厅住惯了,他们要是再去租这样的房子,得要不少钱的。詹雪霏还没有了工作,就靠她男人的工资,就更不好租大一点的房子。
先前,詹雪霏每个月的工资基本都花得差不多,这一次生孩子,更是把之前积攒的前都花光了。詹雪霏的男人还要把工资交给他爸妈一部分,詹雪霏没有了工作,这对于他们而言,那就是雪上加霜。
“那也没有办法。”同事回答,“你自己生的孩子,不是江明月的孩子,你找她,那是坑她。她的老师是好,但是你跟她老师有什么关系?”
同事说的话直白一点,难听一点,但这是事实。詹雪霏跟郭教授在一个单位工作,但是他们见面的次数很少,关系也没有那么好,就因为詹雪霏认识江明月,两个人算是朋友,郭教授就得帮助詹雪霏?
这是什么道理?
真要是这样的话,那么大家以后是不是都可以这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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