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的,无论是遥学姐还是由美子,包括天童,他们都没想过有一种可能其实是,我在揣着明白装糊涂吗?

        因为我觉得现状很好,所以暂时不想去改变,仅此而已。但是现在我们以后都不在一个城市了,以后甚至还可能不在一个国家,那我也必须要去面对我的心意,面对他的心意。

        虽然我喜欢天童,应该比天童喜欢我要晚上许多。

        但尽管如此,没有任何人能够否定天童对我而言的重要性。

        可能是因为我的活人朋友实在是太少了,而天童给爸爸妈妈留下的印象又相当不错。所以他们并没有对我出言强调,让我考虑到和天童的性别之分,稍微保持一些距离。还是直到我读高中在白鸟泽附近租房子的时候,妈妈才委婉地跟我说,她每周都会来看我,我最好不要带男孩子回家过夜什么的。

        我说放心好了,我「早就」意识到我们已经长大了,不会再那么随意啦。然后我心想天童要真是有什么坏心思,他们这个时候再提醒我,早就晚了。

        当然我这个「早就」也没早几个月,我还是在那个冬天坐在便利店里,天童给我涂口红的时候,才陡然意识到,原来我下定决心要考去白鸟泽,下定决心要拼一场,竟然是因为我喜欢他……因为我们之间实在是太熟了,熟悉到用友情、亲情或者爱情中的任何一个词都不方便去概括,早在我意识到我喜欢他之前,他就已经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难以割舍的一部分了。如果我的回忆里剔除「天童觉」这个存在,那么它是黑白色的。

        口红的痕迹在吃完关东煮之后就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但我却很紧张,连呼吸都不怎么顺畅,好像全身上下的血液好像都涌上了心脏,它剧烈地跳动着,以至于其他地方都冰冰凉凉的,尤其是我的手。

        “阿觉。”我拉住他,唤他的名字。

        “嗯?”他回头看我,“你手好凉。”

        “谢谢你。”我说。

        谢谢他愿意跟我做朋友,谢谢他愿意在这样的时刻来到我身边,让我不至于总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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