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律师问完了,检察官也彷佛被刺了两刀。因为x1毒及和谢添帅曾经交往过,这都是他不知道的事,瞬间像泄了气的皮球,完全无力招架。最有把握的证人却变成最致命的武器,当然也没啥好问了。
到目前为止,明显检方已居弱势。但辩方可没因此作罢,律师请出了自方的证人,可忻口中的学姊名叫柳媚。她确实是玉珊的学姊,也和玉珊同科系,交情也很好,既然会做辩方的证人,当然是辩方律师认为有利於被告。柳媚的陈述内容大概是说:她受玉珊之托,偕同可忻的男友谢添帅,并坐他的车一同去接可忻,准备一起去唱歌..说词大致和辩方律师刚开始陈述的没有什麽不同,但她的出现却更证明了被告与被害是男nV朋友的关系。
「她说谎!」可忻按捺不住委屈的嘶喊着。
庭内又是一阵SaO动!但马上就被槌静了。
宇骏浩哲父子俩是又心痛又愤怒的咬牙切齿。
检察官曾经侦讯过柳媚,她的证词毫无破绽,所以当然不愿她出庭,如今只能强作镇定,短暂的细心思考,小心翼翼地问着:「前位证人说我方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完全不认识,而你却说两人是男nV朋友,是否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
辩方律师站了起来:「抗议!抗议检方对证人说的事实作出提问。」
事实?什麽时候柳媚的说词就一定是事实?检察官迫不及待地要反驳,但还没开口就听到法官说:「证人可以不用回答此问题。」随即又对检察官说:「检方的证人有毒瘾,说词也不可完全采信。」
检察官又是一愣!心里也相当清楚法官根本完全偏颇别被告,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努力整理思绪提出另一问题:「方才我方证人说当日在你家休息,她并没有传简讯更没有约被害,难不成简讯是你传的?」
辩方律师这回激动了:「抗议!抗议检方对我方证人做出不实的假设指控。
检察官自知这个问题问得相当无理,也知道辩方律师一定会抗议,但他实在想不出还能问些什麽?所以就试着乱枪打鸟碰碰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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