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神父自讨没趣,而且还被托德用恶狼一词,暗暗羞辱了一番。

        第二回合开始。

        故意跳过了问询,保罗直接进入了正审阶段,并大声报出了第一条罪名。

        『谎报圣物数量、私吞教会财产』。

        保罗声称,有人向教会举报,托德从北方运回了二十八箱水晶圣物,却只给了教会十七箱。而且对外大肆宣扬,自己愿意将全部的水晶上交教会,这是故意欺骗,是沽名钓誉!

        此言一出,台下那些知情的人,首先是错愕,接着是愤怒,曾经身为访问团成员的骑士和神父们,立即大声驳斥这种荒谬的说法。

        因为这话说的实在有些无耻了。

        退一万步说,水晶是托德从北方带回来的,他愿不愿意给教会是他的事情,即便一箱不给,也不能怪罪于他;而且这种事情,当时不说,却选择现在提出来,明摆着是要做成一个『莫须有』的罪状。

        玛丽王后凝神听着大厅里的争执,逐渐明白了事情的始末。

        她心中寻思,任何一个不是特别愚蠢的人,都会明白这完全是强加给修士的罪名,但托德根本无法驳辩。因为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在船只出海和靠岸的时候,他没有捎带或通知任何一位教会人员随船监督,这一行为落下了把柄。异端审判庭完全可以说,由于无人监管,托德有机会藏匿水晶圣物,犯下对圣灵的大不敬罪。

        王后侧着头,用手托住香腮,一脸的苦恼。如果换成自己碰到这种控诉,会如何自辩呢?找到出海的船员或者围观的民众,请他们出场作证?……不,他们的证词恐怕没有足够的公信力。

        想来想去,这条罪名完全就是一个死结,你明知道它是一个伪命题,却没有证据去反驳它。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